深圳“海上皇宫”尘埃落定后的思考
点击数: | 发布时间:2010-05-14查看评论

简介:

 

据报道,深圳市政府新闻办20日对外通报:深圳市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在深圳市龙岗区南澳街道东山湾海域建造的海上构筑物(海上皇宫)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经查实,这座“海上皇宫”占用海域,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不符合用海审批条件,一直未取得海域使用权证书;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三级海洋主管部门也没有对其用海作出过任何批文。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对此案作出如下处理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三条的规定,深圳市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的情况下建设“海上皇宫”,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属于违法占用海域行为。要求有关部门依法执行,争取尽快结案。

 

  读罢此消息,喜忧参半。喜的是,广东省有关部门终于采取了果断措施,这显示了人民的力量、正义的力量。忧的是还有一些问题能否进一步得到解决。

 

  笔者从相关材料中得知,“海上皇宫”这个案子拖了有7年之久。该“皇宫”从2003年违法开建后,有关部门曾进行过查处,并发出罚款通知。但令人奇怪的是,在这么长的时间里,罚款没落实,其建筑一直在建造,最终成了一座占海7000多平方米的奢华建筑。从照片看,占海面积之大、室内家具之华贵、装修之气派,令人乍舌!这件事在当地早就引起很大反映,人们议论纷纷,认为这是“富人‘跑马圈地,占山为王’的典型事例”,强烈要求有关部门尽快严肃处理。

 

  然而,这个案子一拖再拖至今未结,人们的疑问也与日增多:在7000多平方米的海面上建造一个“皇宫”,动静可谓不小,为何能在没有批文的情况下动工?难道该公司负责人想以身试法?有关部门曾进行查处、并发出罚款通知,但为何又不了了之?通报称“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三级海洋主管部门也没有对其用海作出过任何批文”,可在网络上有关领导的批字已经公之于众,这又如何解释?至于说其中有没有领导给其大开方便之门、充当“保护伞”,更有待进一步揭开。

 

  诸多疑问,在情理之中,也是事物发展的必然。现在人们对涉及国家、人民利益的大事,“事事关心”,谁要是在这方面做了违法违纪的事,逃不过人民的眼睛!迫切希望广东省和深圳市有关部门在查处案件时不姑息、不手软,同时还要穷追猛打,将整个事情搞个水落石出,给人民一个满意的交待!

 

  何去何从,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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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海上皇宫”

 

  (一)奢华:

 

  深圳“海上皇宫”建在离市区50多公里的南澳东山湾海域上,像一座欧式风格的建筑漂浮在海面,它存在已有六年之久,耗资近亿元。 “海上皇宫”由几个大型渔排连接而成,共有北、东、南三个门,其中北门和东门各有一对颇具东南亚风情的石马和石象面海迎宾,而南门则连接着一座小型码头,停放着主人的豪华游艇、一艘快艇和两艘摩托艇。

 

  (二)变脸:

 

  据媒体报道,东山湾长久以来都是当地渔民的养殖区,2003年,海上皇宫就是借着养殖的名义开始建设的,起初他们宣称自己搞建设是要做养殖。

 

  2006年前后,“海上皇宫”曾以发展“休闲渔业”为名向龙岗区海监部门提出海域使用权申请。但据称,东山湾在海洋功能区划是养殖,与“休闲渔业”之间有所偏离,申请没能获得通过。

 

  2007年,“海上皇宫”方面又以扶贫为名,与东渔社区签订了《合作协议书》,双方约定以一年8万元的价格,获得10万平方米海域的使用权。

 

    (三)博弈:

 

  “海上皇宫”始建于2003年上半年,分两期建设。一期的面积并没有这么大。此前,中国海监广东省总队龙岗大队有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介绍,考虑安全隐患,再加上它确实没有“海洋使用权证”,早在2004年,中国海监广东省总队龙岗大队就对“海上皇宫”进行立案调查,当时移交给了福田区法院,但最终因过期无法执行无疾而终。随后,2004年4月,“海上皇宫”又开建第二期,规模扩大了一倍左右,基本形成现有的规模。

 

  2006年,“海上皇宫”以发展“休闲渔业”为名提出海域使用权申请,但未获通过。

 

  2008年1月,龙岗区海洋局以“非法占用海域”等为名,再次对“海上皇宫”进行立案调查。

 

  2009年,经过调查之后,龙岗区海洋部门决定依法对“海上皇宫”进行行政处罚,并于2009年1月13日上午9:30就对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的事宜进行了听证会。这次听证会由龙岗区海洋局主持,中国海监广东省总队龙岗大队案件调查人员作为部门陈述人参加听证会。

 

  这次听证会的内容显示:“经查实,深圳市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非法占用海域长达15个月,非法占用海域面积达1.58公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深圳市龙岗区海洋局对深圳市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处以71.1万元行政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恢复海域原状。”

 

    (四)结论

 

  深圳市政府新闻办1月20日对外通报:深圳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在深圳市龙岗区南澳街道东山湾海域建造的海上构筑物(“海上皇宫”)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立即成立调查组对案件进行了全面调查。经查实,这座“海上皇宫”构筑物非法占用海域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调查结果表明,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在东山湾海域建设的“海上皇宫”占用海域,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不符合用海审批条件,一直未取得海域使用权证书,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三级海洋主管部门也没有对其用海作出过任何批文。

 

  深圳市海洋局负责人表示:深圳市已启动督查机制,坚决贯彻执行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深圳“海上皇宫”违法用海案件有关处理意见的函》提出的处理意见,抓好督办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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