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福建省政府获悉,福建省将从9月16日起正式实施《福建省无障碍设施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福建省的无障碍设施建设。
《办法》规定,医院、学校、康复机构、敬老院等公共服务机构以及商场、文化场馆、体育场馆、机场、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车站、公共交通停靠站、公园等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改造将被优先纳入改造计划。
截至目前,福建省新建、改造城市盲道500余公里,无障碍坡道近2万条。福州市设置无障碍设施的城市主干道总长约169公里,占道路总长度的76.6%;厦门市岛内城市主干道盲道设置率、路口坡化率均达90%以上。